贡山:狠抓作风建设 压实脱贫攻坚责任

发布时间:2018-08-09 07:46:13   来源:怒江州纪委

当前,贡山县脱贫攻坚已进入坚中之坚的关键时期,面对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,越往后任务将越艰巨的实际。近日,贡山县印发《关于改进作风  狠抓落实  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》,为改进作风、压实责任,从严标准要求,确保如期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保障。

层层压实责任。压实挂联5个乡(镇)县级领导工作职责,坚持问题导向,单月专题研究1次挂联乡(镇)脱贫攻坚工作,双月召开1次挂联乡(镇)脱贫攻坚专项推进会;压实全县26个挂联村单位领导工作职责,严格执行《关于开展“五个一”党员领导干部下沉驻村抓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驻村5天,加强沟通,共同研究挂联村脱贫攻坚工作;压实行业扶贫部门职责,主要负责人每月深入乡村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少于10天;压实5个乡(镇)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,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、首要工作,集中精力抓实抓牢、抓紧抓好;压实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实战队职责,严格执行云南省《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严格落实例会、考勤、纪律等制度。

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。各级领导干部,特别是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带头执行《贡山县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活动安排报备的通知》《贡山县关于做好外出考察学习报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严格规范外出公务活动时间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抓住重要时间节点、“关键少数”,加强对节假日值班工作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
改进文风会风作风。严格落实《中共怒江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》,抓会议统筹管理,规范文件简报,加强电子政务建设;县委、政府率先带头,原则上各乡(镇)、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到六库参加会议,一个月累计不超过10天;县委书记、县长下乡至村(组)调研,乡(镇)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不陪同,只需要1名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调研即可,坚持轻车简从、减少陪同人员。

强化责任追究。从严对脱贫攻坚督查考核,改进督查检查方式,重视督查检查结果运用,确保督查检查见成效、问题整改有落实;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,各乡(镇)、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,确保项目、资金、人员安全;对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虚报冒领等,严格依纪依法严肃惩处,决不姑息;对在督查检查中弄虚作假、失职渎职等,严肃追究挂联单位主要负责人、乡(镇)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,年底考核一律不能评定为优秀、良好等次,以最严格的考核评估,树立奖优罚劣的正确导向,积极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。(廖建新)